尽管此时的我对妻子语嫣,和她的老板顾北风两人之间的关系仍心存疑虑。
但当妻子语嫣将那份离婚协议书递到我手上的时候,我承认我慌了!
而且不是一般的慌!
那一刻,我感觉我头上的那片天真的塌了,塌得一塌糊涂!
此时我的脑海里想的,不再是我头上那顶高高的帽子。
离婚?
这两个字曾几何时,出现在我的脑海?
自从拉着妻子语嫣的手,踏上红地毯的那一刻,我从不曾想过我们两人之间会有这么一天。
在我江河的心里,爱情应该是一种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东西。
爱了,就应该承担起这份责任。
同样的,在我江河的心里,婚姻也同样的重要。
我和妻子语嫣,两个人既然走上了婚姻这条大道,就应该共同经营和维护好它。
可如今,她却向我甩下了一纸离婚协议,还让我签字。
我觉得,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所以,这个字,我江河不会签。
也不能签!
不在这离婚协议上签字,我和妻子语嫣两人的这段婚姻就不算结束,说不定还有柳暗花明的那一天;
如果我真的在这离婚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那就意味着,从此以后,我和妻子语嫣之间的这段婚姻就真正的走上了尽头。
我知道,一旦那样的话,那我和妻子语嫣两人之间就形同陌路了。
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所以,这个字我坚决不能签!
再者说,我一旦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那就意味着我对妻子语嫣,和顾北风两人之间的关系默认了。
换句话说,就是我向顾北风这个狗男人低头了!
我,江河,堂堂七尺男人,岂能做出这等事情呢!
虽然我也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我知道成人之美乃君子所为。
但要让我将陪伴了自己六年之久的妻子语嫣拱手让人,这样的事情,说实话,我江河实在做不出来,也办不到!
说得难听点,要想让我江河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这件事情,门都没有!
其实我心里明白,我刚才之所以一把火烧了那份离婚协议书,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我心里根本就放不下妻子语嫣。
只是碍于我大男人主义的面子,心里死不承认罢了!
突然,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如果我不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那我妻子语嫣是不是就不会离开我了呢?
这样一来,那狗男人顾北风也就不能把她怎么样了。
最关键的是,只要我不在那份离婚协议书上写下我的大名,那我的妻子语嫣就还身在婚姻中。
那她就不能再婚!
读到这里的时候,也许你们会说,这样又有什么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