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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可惜了(第1页)

(再次为莫问我,又叫做徐子羽的好兄弟加更)

前往王都的话,要是按照一般的冒险者的路线的话,怕不是为了能省钱就省钱,顺便还能够赚一笔钱,都会选择直接搭在一些商队的护卫队里面。

既能够拿商队给的报酬,而且商队本身还能够负责帮忙照顾一些比较基本的饭菜,就算是再抠门的商队,也知道有些时候,要不要善待冒险者的问题。

毕竟前往王都的话,差不多要一个星期左右的路程,对于这个世界的运输力来说的话,算是非常遥远的路程了,嗯,反正要是现代的话,估摸也就十几个小时的火车路程而已。

总之,这一路上,总难免会发生一些各种各样的意外,毕竟是商队的话,目标有些太大了,而且移动比较累赘,也因为这样,比如说遇到一些饿凶了的野兽啊,或者是遇到了一些强盗啊之类的,都是可以理解的。

虽然说很多时候,商人嘛,更多愿意和气生财,给个过路费什么的还是愿意的,就怕有一些强盗不按规矩办事。。。。。

虽然说强盗这种职业本来就没有什么规矩可言,杀光抢光算不算。

真要说的话,强盗这种存在比起哥布林还要麻烦,毕竟他们比起哥布林更加狡猾,比起哥布林具有组织性,比起哥布林更加强大。

所以说啊,人类是真的是非常有趣的生物啊,还是毁灭地球算了,咳咳咳。

总之,给过路费能够过的强盗有,给了过路费也不行,人家硬是觉得你油水太大了,想要强吃你的强盗也是有。

而且不要忘记了,这是一个随时可能冒出恶魔的世界,说不定哪个角落就跑出了一堆的魔神军出来。

总之也因为这样,上一次吟游诗人他们跑去了王都的那会,其实就是因为为了能够等待能够过来边境小镇这里,哪怕只是附近的商队,然后搭上去。

毕竟这里是边境小镇,从小镇这里去往王都的商队容易找,但是从王都那样的地方去往边境小镇这边的话,却是很麻烦。

不过,林云并不想这么磨磨唧唧的,首先是,这个所谓的一个星期的时间,其实指的是,正常商队行走的时间,而如果是林云直接飙车的话,那么就能够缩短一大半,大概3天左右就能够到了。

而且还是那句话,商队的目标实在是太大了,而且不灵活,还不如林云他们这里直接就是一辆马车搞定。

不过,为了安全,林云这一次并没有像是以往那样选择了一匹马拉的马车,而是两匹马一起拉的马车。

有什么区别吗?嗯,当然是马力更大了,真实。

平时用一匹马的话,是因为只要是走大路的话,基本上就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但是同样是走大路,去王都的方向却绝对不会不危险,毕竟这个时代背景下嘛。

如果是遇到强盗的话,理论上一匹马最多上面多了一个人,很显然比起一匹马拉着一辆的马车,上面还有一堆人要快,所以这就需要2匹马了。

当然,真要说的话,其实就算是两匹马也不太会比只有一匹马然后最多就是2个人要快多少就是了,或者应该说,该慢的还是慢了。

不过没关系。。。。。这不是有加速术吗?

咳咳咳,总之,2匹马的话,是林云出于耐力方面还有负载方面的考虑而想出来的。

可惜的是,这么多人里面,除了林云,二货术士,还有召唤师,精灵弓手,奶牛妹会骑马之外。。。。。。嗯,好像差不多都会骑马啊,算了,还是不要在意细节了。

经过观察二货术士和召唤师这两个家伙似乎也是稍微摸到了那个背景的可利用的选项了,他们可能没有林云写得那么详细,但是却也另有一番风格,然后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家伙居然也是贵族背景,虽然说召唤师的那个应该是私生子背景就是了。

如果是真心做队友的话,其实这种能够找到这种隐藏选项,从而利用起来的队友还是不错的,就是不知道到底是不是真心队友还是塑料队友了。

就这样,林云负责驾驶着马车就向着王都的方向前进,而小吃货的话,则是呆在林云的身边负责帮忙观察周围的动静,以防万一。

至于说路径的问题,嗯,这个女魔法师知道就行了,她都已经不知道走过多少次去王都的路了。

就在吟游诗人一时兴起,来了一首“逮虾户。。。。。”

咳咳,总之,林云这一次的驾驶非常稳定,“D2063327,成功。”四个轱辘转得飞快,两只马儿一公一母搭配正好,向着王都的方向飞快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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