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倘或将来入京,外面的政敌不曾来找麻烦,自家人的丫头小厮先在天子脚下闹出动静,那就有些太冤枉了。
林锦风见她一脸恍然,高深莫测地一笑,“明白了就去准备,明儿个我们就出发去庄子上走走,”语毕他剑眉一扬,俊秀的脸上溢出几分晦暗,“你不是说……想给萧姨娘找麻烦吗?”
林锦墨眼波微动,同林锦风对视一脸,相视而笑,如出一辙的狡猾。
什么叫打瞌睡送枕头,这不就是?
林锦墨喜不自胜,特特儿的睡了个早觉,第二日更是起了个大早,让迎春去拿了套男装,双喜帮着束发裹带,“小姐,今儿是去庄子上,可是要见好多人呢?您确定要穿男装吗?”
“正是因为要去庄子上才要穿男装,穿那些裙裙吊吊的走路都要一步三摇,哪里方便?”林锦墨还是怀念现代的女士西装裤,她笑了笑,“再说我是跟着哥哥办事,在他身后待着便是,管别人干什么?”
在华夏大堂,女孩子男装出行几乎成了一种流行,凭什么她就不行?
林锦墨很快穿好了衣裳,那可不是一套书生服,看着更像武生,那手臂上还裹着护腕,脚下也是一双轻便长靴。
她生来没有父母,骨子里本就不是那娇小柔弱的闺阁小女儿家,此刻换上干净利落的男装,披散的头发卸去钗环珠饰绑做马尾,乍一看,很是英姿飒爽、顾盼神飞,那姣好的容貌没有将她的巾帼气势削弱半分!连那素日不章的容貌都好像变得明亮惊艳了起来。
林锦墨大大方方地走了出去,两边的丫鬟婆子都眼前一亮,连连称奇,几乎挪不开视线。
“小姐这身打扮好生惹眼啊!往日怎么不见小姐这般漂亮,简直不输三小姐嘛!”
“三小姐那是柔骨美人,咱们小姐这气势,哪是庶女比得了的?”
“没想到女人家穿男装这么好看,弄得我都想去试试了……”
听着众人的羡慕之声,林锦墨脸色微红,女孩儿那点小得意险些刹不住,整张脸都是红光满面神采奕奕的,行至门口,让林锦风都呆了一会儿。
他上下打量着林锦墨的打扮,“奇了,你昨儿怎么比今儿丑些?”
众人噗嗤失笑,双喜肩膀抖了抖,好容易才没笑出声。
林锦墨:“……”
听听!这是人话吗?正常人难道不该说“你怎么比昨天漂亮了”?!林锦墨那点小虚荣心活像被泼了头冷水,翻了个白眼道:“可能是你瞎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锦墨也不能脱俗。
林锦风忍俊不禁,竟没有生气,他打量林锦墨半晌,心中越发确定那日巷子里的污脸小厮就是她了,但却没有说破。
本朝没有女儿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禁锢,但女孩儿出门都是跟着丫头婆子,莲步轻移扭扭捏捏,偏她喜欢女扮男装昂首阔步,精气神与别人格外不同。
但不得不说,林锦风的确更喜欢这样的风格。
洒脱不拘束,直接不扭捏,张扬不虚伪。
“走吧,”他神色不自觉地柔和一分,口中却道,“去踢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