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别是‘妄言罪’与‘非所宜言罪’。
‘妄言罪’指的便是,说出颠覆和推翻秦朝政权统治的言论。
比如说,你认为楚国齐国亦或其他国家更适合天下一统。
又比如,你认为当今皇帝德不配位,推行的政策涉及到了你的利益,你便说出反抗之语。
这些语言,便是犯了妄言罪。
而‘非所宜言罪’,指的是你说了不应该说的话。这个倒是不太具体,总之就是……话别乱说。
我们再来说说另外的罪行……
‘诽谤罪’。
这个罪行与上面的罪行很有相似之处,都是祸从口出。
这个诽谤罪,可不是我们如今针对所有人的,而是仅仅针对皇帝禁止胡乱编排莫须有的事来诽谤皇帝。
说到仅针对皇帝的罪责,还有一个。
便是‘不敬皇帝罪’。
秦简中的《秦律杂抄》记载,这条律令的要求是:众人不仅要对皇帝本人恭顺,而且对于下达的命书也不能怠慢,否则都视为对皇帝的不敬。
“这些律法令必然得存在,若是人人皆可胡言论皇帝,那还何谈对陛下的尊崇之心!”
“没错,怎能容忍他们非议陛下。陛下可乃圣人,他们眼界短见废话又多,自以为是妄自尊大,必要严惩!”
秦始皇眼睑微垂,他扫视着下方彼此交谈的几名朝臣。
天幕女子所言秦律,大部分早在秦国时期就存在。还有一些也已记录在案,只等着之后推行。
现在主要面临的是,除了秦国人已经习惯了法治,其余六国贵族本就逆反,遇到严法必定要反抗。
只是,若天幕之人能将大部分愚昧的黔首们说通,倒也省却部分麻烦。
皇帝这个存在,肯定不能随意诽谤和不敬。若是不出这些条例,偌大的秦朝不分尊卑上下,岂不再度混乱?
然后,秦始皇任用的官吏皆是严格执法,一丝不茍,以法律令来处事。
这难道不是好事吗?
你们想想,若有人欺辱你们全家,你无能为力去反抗,跑去报官,官吏却说不予处置……
而在秦律的严法下,那些恶人却会得到他们应有的报应。
当然不能杜绝会有官吏以权谋私,可不也比无法可依之时好?
而且秦律并非只有刑法的规定,在其他地方也有详细的律法令规定。
比如《田律》、《工律》、《金布律》等等。
秦始皇在公元前贰佰壹拾陆年,在全秦朝内推行土地私有制。
也就是‘使黔首自实田’!
只要在官方进行登记,你便会得到属于自己名字的田地。
而这就包含在秦始皇在民事上的政策之一中的所有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