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成不想猜,皱眉思索半天。
「栋哥,我不能找那种没有男朋友的女生聊天吗?」
闻言,林栋不悦。
「你看,你又急,我之前说什麽来着?」
孙志成愣了几秒,舔了舔嘴唇。
「段位不够?」
「知道就好了,一口吃不成一个大胖子。」林栋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阿成,慢慢来吧。」
说着,林栋就打算上楼了。
他对孙志成不抱太大的希望,只是本着都几把哥们的原则。能拉一把是一把,别变成黑小虎了。
最起码也整一个双面龟,好歹人家确实把粉色水母美美舔到手了。
狂舔之犬究极进化,疯狂地狱犬。
虽有成功案例在先,但舔狗终究是愚钝之物,谁能喜欢愚钝生物呢?外形好丶风趣幽默,素质修养都是成功因素。
不需要太突出,主打一个有就行。
只是林栋虽有万千理论在身,奈何孙志成榆木脑袋。说的太深刻,他反而不理解,其实情绪价值的本质
在于收获。
路明非带着大小姐绘梨衣到处逛街的套路已经用烂了,但这也是一个思路。跟你在一起,她一定是有收获的。
新奇的体验丶事物,不仅仅让她感觉你很牛逼,还要让对方产生一种错觉。
她也一样牛逼,升华了。
什麽是升华,通俗讲就是。爷在备考公务员,你在干嘛呢?
虽然只是体验,但让对方短时间感觉她自己价值上升了。圈子提高了,或是认识了有趣丶或是牛逼的大佬。
包赢的,哥们。
这些都是林栋三年小学,三年初中,三年高中!整整九年的网聊生涯,总结出来黄金丶王者定律。
可惜,阿成只会阿巴阿巴。
「栋哥!」
忽的,孙志成叫住了林栋。
「嗯?」
花圃边上,孙志成半张脸陷入黑暗之中。
他似乎有些紧张,甚至说话的时候还咽了一口唾沫。
「栋哥,你说我把这些都学会之后,能追到我喜欢的女生吗?或者从别人手里夺回去,让别人后悔。」
林栋挑眉,「怎麽说?争夺赛?」
「嗯!抢回来,你觉得有可能吗?」孙志成呼吸有些乱,显然是下了大决心,「栋哥,你说实话。」
夜风中,林栋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