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鼎之自从与百里东君在一起后,总觉得亏欠镇西侯府,把人家世无双的小公子带去浪迹江湖,风餐露宿的,跟着自己吃了不少苦。阿娘见了,不知道有多心疼,好在这几个月把身子给养起来了,总是想着法子让他多吃。
“天底下哪有不担心孩子的父母,你同样是阿娘的宝贝疙瘩,回回见了你,比我都亲,叫人羡慕。”
百里东君知道云哥心里在想什么,可他们是一家人,阿娘是这世上最好的阿娘。
“是啊!还是多亏了我们家东君,要不然我哪有这么好命,阿娘这是爱屋及乌,疼你还来不及呢!”
“就你会说话。”
“我还会做事呢!我在草原部落里找了些稀奇玩意,带回去给阿爹阿娘还有爷爷。”
叶鼎之一副骄傲的样子,仿佛在说,你快夸夸我。
“想的真周到,安世,你说,你阿爹厉不厉害。”
“厉害,厉害。”
小安世十分配合,还鼓起掌来,叶鼎之哑然失笑,转身进了帐篷,把衣服收了收。
“上神,您要走了吗?”
白鹿突然走了过来,嘴里还叼着灵草,百里东君在他额头画了一个云纹,拍了拍。
“嗯,往后草原就靠你们了,行善积德,位列仙班。”
“小神记下了,这是小殿下的东西。”
说完,白鹿眉心闪耀,一块美玉从中浮现,那是一块天生地养的灵玉,状如盛开的白莲,上面还有一条星龙盘旋,百里东君莫名觉得熟悉。
“这本来就是小殿下的,我在湖底找到的。”
“倒是我疏忽大意了,多谢。”
百里东君拿过玉佩,感知到里面蕴含的灵力,十分温和,确实是他和叶鼎之二人的,里面还蕴含了神力以及天地之力,可以说半是天授,半是人为。
这三年多来,他在漫长的寂静中,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道至公,对于万事万物都是平等相待,能力越大,越是要学会克制自己的私欲。
当年那道雷就是给自己的教训,终究是因为自己是不太一样的,他还是能感知到的,自己身上在发生着非常大的变化,人性之中多了神性。尤其是这三年来,神性的变化尤为明显,甚至开始影响内心。
不过百里东君并不在意,自古以来,福祸相依,他不可能完全被神性主导,那样会失去爱的能力,有叶鼎之在,怎么都不可能,人性与神性,始终保持一致,就如同太极一般,一体两面,并非对立。
“在想什么,这么出神,咱们该回家了。”
叶鼎之已经收拾完毕,看到百里东君在一旁怔怔出神,摸了摸他的头,极尽亲昵。
“想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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