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说既然已经说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本来她这条小命,也就一直悬着挂着,从不曾安稳着陆,她耸耸肩,一脸的无所谓:“你说反骨就反骨喽!反正我觉得,如果你家老爹连这事都能忍下,他就不配做万民之主!你要是听着不爽,把我拉出去砍了得了!”
“我舍不得!”龙天若认真的看着她,“真心舍不得!像你这样奇葩的女人,大约几百年也不出一个吧,我打算留着好好研究研究!”
沈千寻浓眉微挑,回他一个无所谓的表情,遂又说:“我跟你说的那个女孩子,生得十分美貌,她有意入宫为妃,获得皇上宠爱后,再借机告状,为寨子复仇,你觉得这法子怎么样?”
“听起来很好,可是,父皇身边,从来不缺美貌的女人,她凭什么认为自己就那么出彩,令父皇看一眼就神魂颠倒?”龙天若一脸怀疑。
“她,不一样!”沈千寻说:“她的美,连女人都不能抵挡!对了,你见过她的,在畅春园那条街,我救的那个一半脸生了红痣的女子,就是她了!”
龙天若眨眼:“你在说笑?”
“不是!”沈千寻摇头,一时又懒得解释那么多,遂说:“好了,明儿我带你去瞧瞧她,你就知道了!”
龙天若淡淡回:“若不是倾国倾城色,小僵尸,你就把自己输给我做老婆!”
“如果是呢?”沈千寻懒懒的回,“你是不是要给我作男佣?”
龙天若回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
次日清早,她和龙天若来到九伶的住处,龙天若不便暴露真容,便稍微乔装了一下。
九伶又恢复了往日的装扮,仍用一颗大红痣遮住脸,见到沈千寻,十分欢喜,急急问:“大小姐可是想到了入宫面圣之法?”
“这位爷可以帮你!”沈千寻指着龙天若,“可是,他要来验证一下你的美貌!”
九伶向龙天若微微福了一福,说:“公子和大小姐到屋里说话吧!”
让座沏茶之后,九伶大方的除去面上伪装,露出真容。
龙天若的眼神一下子变得直勾勾的。
这世间,有一种美色,是能让人目瞪口呆浑然忘我的。
九伶便具有这种特质。
她站在那里,脂粉未施,素面朝天,衣裳亦是半旧,更不曾扭捏作态,就这么淡淡然的立着,却自有一股柔媚入骨却又清澈如泉的韵味散发出来。
龙天若见过许多美人。
如沈千碧,龙熙国第一美人,与她一比,立马如尘如泥,就好比一幅画,画得再精致,却少了风骨,而九伶却风情满满,令人如沐春风。
再如沈千寻,沈千寻论气质绝对强过沈千碧,可是,跟九伶比起来,也是不如的,她太过冷冽,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不易令人生出亲近之心。
九伶却不同,九伶温婉中带着清傲,妩媚中透着清纯,眉目流转间,欲语还休,举手投足间,蚀骨魂销。
龙天若望着这倾城绝色,直觉得七魂六魄都被摄了去,好半天才回神。
“别老是傻看,给个话儿!”沈千寻见他像只呆头鹅似的对着人家傻看,不由觉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