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三七追问了一句:“都有哪些成员国?”
“如果是国际专利,基本上目前所有发达国家和英联邦国家都承认的,包括美英法意日西德印度等等,一共有56个国家。
”
“我申请国际专利。
”
英联邦国家林三七不在意,都是一些贫穷国家,哪怕像印度这样的大国,你想问他们收专利费?别做梦了。
林三七看重的是所有发达国家,这可是一块大肥肉,也是他这次千辛万苦跑到香江来的主要目的。
香江申请的专利,等同于是在鹰国申请专利,并能得到全部发达国家承认并保护。
四眼妹机械化开始宣讲政策:
“好的,如果申请国际专利,每年的专利费用是500英镑,并且每一年都要缴纳,停缴视为弃权。
另外,专利调查期需要18个月,请耐心等待。
”
500英镑林三七无所谓,几根金条的小事,但这个专利调查期要18个月,这个林三七等不了。
因为他是在电脑上查过资料的,利福平和乙胺丁醇这两只药,在原本的历史上是1965年上市的。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利福平和乙胺丁醇的专利申请应该是在62年或者63年,目前应该还处于临床实验阶段。
但这是不出意外的乐观估算,万一人家60年或者61年提前申请了呢?
那他林三七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所以林三七一定要赶在欧美制药公司前面,把专利拿到手,截胡他们,憋死他们。
等他们花了大把大把的金钱,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后药物研制成功,连论文都发表了,结果一申请专利,已经被人捷足先得了?
当然他们肯定提出专利异议,可以打官司。
问题是,现在林三七拿出来的专利申请资料都是抄袭他们的,相当于双方的资料一模一样,只是时间不同,对方怎么解释??
林三七1960年已经拿出完整药物临床实验数据资料,并提出了药物专利申请,你1960年还在进行临床一期实验,谁抄谁的?
只要稍微有一点法制精神和契约精神,欧美法院肯定不会支持对方胜诉。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林三七是内地公民身份,那欧美法院肯定会维护自己人的利益,不要脸了,开始耍流氓,就是判欧美药企胜。
但现在林三七已经是香江居民了,相当于是半个鹰国人,理论上也算他们自己人,那没有道理判他输。
所以专利从申请到确认的时间越快越好,慢了就怕节外生枝,出现啥变故。
不要高估欧美人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只要有利益,他们就敢半路撤掉林三七的申请,狸猫换太子,换上自己的申请并通过。
到时林三七哭都没地方哭去。
林三七悄悄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信封,里面装了2000港币。
1960年,香江人的月薪平均是200港币左右,哪怕注册总署属于白领,政府雇员的收入也不会超过300元。
2000元的港币相当于一个普通白领半年的收入,说厚不厚,说薄也不薄了。
林三七假装又递上了一些纸张:“这位女士,刚刚我还忘了一些资料,给。
”
四眼妹有点奇怪,接过几页纸,然后就发现纸张当中夹着一个米黄色的信封,摸了一摸,快速放到了抽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