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饼不知道是不是知道他死了,在我家乖乖的,有时会跑来我的床上睡觉,我一开始对它的突然亲近感到不安,后来才发现,是因为这张床上有他睡过的气味。
小狗在想他。
有一天,小狗不见了。
我跑了整座小镇去找,太阳西陲时,在烈士陵园找到了它。
毛饼趴在他的墓前,正欢快地吃着他的贡品。
本来要带他走的,我想了想,还是去旁边的水果店,给它买了点新鲜的水果放在了他的墓前。
我心说,你吃完了,他吃什么?
我没有带走毛饼,我知道,毛饼不会回来了。
家里已经没有了他存在过的气息。
临走前,我最后看了一眼毛饼,才发现,当年他捡来的那条只有巴掌大的小狗,已经快和他的墓碑一般大了。
陵园里有守墓人,我把写书赚的钱全给了对方,希望他每天多给毛饼买点水果肉食吃。
这老头是个很好的人,一边唏嘘感慨着一边应下了。
后来我悄悄地去看了几次,毛饼的伙食确实不错,我放下了心,就准备离开这里了。
离开的那天,我打车路过了乔北澈的烧烤摊,他的烧烤摊叫“给我弟留两串烧烤”。
他站在门前烤串,白腾腾的烟气几乎把他整个人都遮不见,旁边摆了一个矮凳和矮桌。
似乎是看我一直看这个店,司机主动给我说:“这个烧烤店的老板弟弟死了,他每天都会多剩两串。”
我点了点头。
我自然不会自作多情觉得乔北澈的这个弟弟是我,如果没猜错,应该是他。
这世间有很多人都爱他。
因为各种理由,出于各种情感。
我不觉得这是一件很意外的事情,因为,如果你见过他,你也会义无反顾地爱上他。
后来我遇到过其他人,其中也有对他念念不忘的人,这些你们都会在正文里见到。
回去之后,我开始做起了小本生意,渐渐地,又做成了很大的公司。
时至今日,我终于又开始写关于他的故事。
因为我站的已经足够高,足够弥补我在专业作家方面的天赋,我身上的关注度足够将他的故事告诉每一个人。
只要有足够多的人知道、记得,他就会再次沐浴到阳光之下,会再次回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而我——
当你看到这本书时,我已经再度走上了寻找他的路途。
就像那些年一样,我会执着地等待一个雨天的到来。
届时,
季沐熙,我们雨天见。
……
耳旁是嘈杂的人声,还有机器滴滴作响的声音,季沐熙只觉得眼前又一片白光越来越刺眼,一直刺眼到他再也忍受不住,猛地睁开了眼。
季沐熙愣了一下,感觉脸上凉凉的,他摸了一把脸,才发现是眼泪。
他愣了一下,邮箱里的原著显示已读状态。
很明显他刚才昏厥时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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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他醒来,原本在病房中的人一窝蜂全扑了上来:“熙熙!”
“爱弟!”
宛如十几种乐器一并作响,吵得脑瓜子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