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后,终于远离这里,即将到达市区。
而车内一直很静。
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冷香,来自于他;若有若无的血腥味,来自于我。
我一向不怎么喜欢血腥味的味道,低头看着自己的膝盖,因为穿着淡蓝色的牛仔裤,血早都渗透可见,味道越来越浓,车子本就是封闭的,这股味充斥着我的鼻腔,我脑袋不由得开始晕乎。
此时车窗外的繁华高楼清晰可见,已经进入市区了,车速也慢了下来。
而车行数分钟后,一阵手机震动声,我回过神,声音来自副驾座的车底,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之前掉落的手机。
秦砚打转方向盘后,在一旁的路边停下,伸手拿出底座的手机,递了后来,回头的时候,他的视线在我的伤处撇了一眼。
我身伸手去接,指尖碰到他的手指,他从我伤口处抬起头来。
他的手似乎更冰了。
秦砚道,“去医院?”
我看着自己腿上,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去医院。
秦砚也不勉强,手机递给我后,打开一旁的车门,随即下了车。
我不知道他去干什么,从车窗望了他一眼,看到不远处的药店,我心里了然他去看干什么了。
五分钟后,他手里提着白色袋子回来,直接从后座上车。
“真的不去医院?”他看着伤又问了一声。
“小伤没事的。”我说着,想拿过他手里医药袋,他突然抬眸看了我一眼,眼神深沉,如迷,似雾。
“我来”
秦砚用医用剪刀剪开膝盖的牛仔布,我就怔怔的看着,这才注意到,他的手指修长好看,棉球上蘸了医用酒精,轻轻的擦拭伤口,动作轻柔,空气中虽然掺杂血腥味和就酒精味是我最受不了的气味,他的手法时轻时重,但看着他认真的模样,我心里异常暖和,也不觉得这味道那么难闻了。
不过疼痛还是难忍的,我紧咬着下唇,强忍着,等他完全弄好,我看着车镜里的我,面孔煞白。
“疼?”
秦砚抬眸。
“还…还好……”
看的出来他是第一次,若是抱怨,倒有些不知好歹了。
他收起医药袋子,又下车坐到驾驶座上,再次驱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