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万诗摇了摇头,道:“我是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其实我自己也晓不到为啥子要突然给她送花,可能是疯了。”
说着,杜万诗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干了,然后道:“我也晓得她可能不喜欢我,但是还是多难受的。”
这点和上辈子的袁华很像,也是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了,所以鼓起勇气去表白,被拒绝后伤心不已,可又总是割舍不下,于是一直被对方玩弄于股掌之中。
杜万诗也是这样,不然那女孩也不可能怀孕了,被人抛弃了就跑来找他。
袁华也陪他喝了一杯,问:“她怀好久了?”
杜万诗道:“不清楚,我给她送花的时候她就说她又有男朋友了,还说我很好,她配不上我。”
杜万诗是不是好人袁华不清楚,但的确是个好备胎,被人拒绝后还勇当接盘侠,简直不要太合格。而备胎永远都只是备胎,毕竟相比于原装要便宜许多,如果有机会被换上去跑两圈的话还不算太亏吧,可袁华觉得杜万诗这样的,怕只有永远被挂在屁股后面的命了。
“她说的没错啊,她是配不上你,上次我就给你说了,你的爱情不应该这么廉价的给她。”
“可是……”
杜万诗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只能懊恼地又给自己开了一瓶酒。
菜终于来了,袁华递给杜万诗一串鸡心,道:“来,先吃串鸡心长点脑子。”
杜万诗望着袁华,袁华道:“莫解释,我明白,那种明明知道是错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感觉,没事,当你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时可能会幡然醒悟哇!”
杜万诗问:“啥意思?”
袁华问:“知道狗是咋个讨好主人的吗?”
杜万诗茫然得摇了摇头。
袁华道:“笨,狗都没见过吗?狗讨好主人的时候就是用舔的,所以俗称舔狗,你现在就是一条舔狗你知道不?”
杜万诗愣了一下,刚好,烧烤店里跑出一条脏兮兮的白狗,在几张桌子间徘徊,想讨一根骨头吃。
袁华扔了一块肉给那条狗,然后指着它问:“如果现在这条狗跑来舔你脸,你会是啥感觉?”
杜万诗皱了皱眉头,没有回答。
袁华道:“你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了,你觉得恶心。”
杜万诗也不笨,对袁华道:“你是说她觉得我恶心?”
袁华给杜万诗把酒满上,笑道:“也不一定,这条狗要是来舔你你肯定直接一脚就踢开,但她还给你机会舔了不是,就是不晓得之后会不会给你肉吃了。”
杜万诗应该没听出袁华话里的内涵,毕竟这年代的孩子大都还是很单纯的。就比如袁华自己,都二十多岁了都还不知道走后门是个什么意思。
杜万诗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袁华很怕他突然哭出来,于是安慰道:“其实也没得啥,舔久了就习惯了,就像这条狗样,哪怕没得肉,有块骨头它照样满足得很。”
杜万诗抬头看了袁华一样,一脸苦相。
袁华:“你还莫不信,我以前就养过一条狗,它不听话的时候我把它打得那叫一个狠,但它看到我还是要摇尾巴啊,狗就是这样,它一旦认定你是它主人那你咋个对它都无所谓的。”
杜万诗很想说一句自己不是舔狗,可盯着袁华看了半天最终还是低下头去,然后拿酒拼命灌自己,好像喝醉的狗就不是狗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