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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前没赶过集吗?”沈青书突然发问。
“没有,我们那”从不赶集
乔月下意识地接话,随即才反应过来这是沈青书的试探,自己险些说漏嘴了,顿时警铃大响。
“呵呵,”乔月笑了笑,面对着沈青书等她下文的目光,找补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在赵家几乎没啥自由,这赶集,一般都轮不到我来。”
赵家家底算是殷实,自然不用来集市摆摊,一般都是来买东西的。但这种好事儿,一般也轮不上原主这个冤种,都让赵燕儿母女两个包了。原主充其量,也就只配在家里听二人说说赶集时的见闻趣事。
对于这个回答,沈青书不置可否,只是深深地看了乔月一眼,便低下头去继续收拾。
警报算是暂时解除了,乔月暗暗松了口气,但到底不敢乱看了,百无聊赖地她,便将目光放在了沈青书身上。
这些日子里,她能感受到沈青书对她时不时的试探。她知道,是自己这些日子行为过于出挑,才引来了他的怀疑。但没办法,谁叫沈家太穷了呢。
她不是没有细水长流的办法慢慢赚钱,但那实在是太困难了,她现在就是急切的想要钱,这或许也是在现代养成的习惯,手里没钱她就不踏实。
好在还有原主的身份可以做挡箭牌,每次她都有惊无险地蒙混过去了。当然了,也是沈青书为人端正,哪怕是猜到了她在说谎,但只要她不愿意说,他从不逼问。
这些时日相处下来,乔月觉得沈青书这人是真不错,为人处世掌握分寸的同时又不会让别人觉得难受,真可谓算得上是翩翩君子。
更何况,他还长得这么好看。
哪怕现在是一身墨黑色的粗布短打,却依旧难掩他的气质,只可惜就是太瘦了,脸颊几乎没什么肉,让他多了一丝冷冽感,不过——
乔月想起那日自己撞进他怀里时的感觉,硬邦邦的,似乎还挺有料的,咳……
怕自己再想思想就跑偏了,乔月急忙打住自己的想法,眼神向下,看到了沈青书搬柴火的手。
她上辈子忙着赚钱,几乎没什么时间去谈恋爱,但不但不承认,她就是个颜控加声控加手控。
沈青书前两项都占了,但后一项嘛,似乎也是个满分。
在原主的记忆里,赵天齐的手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白嫩,手指线条十分圆润,但沈青书却与他刚好相反。
因为常年干活,沈青书的肤色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手掌经常拿铁锹,也留下了抹不去的茧痕,手指线条也更清晰硬朗,但他十只纤长,就像此时她轻松搬起一捆差,看着就给人一种蓬勃的力量感。
乔月旁若无人的打量着沈青书,可那探照灯般的目光,哪怕沈青书再迟钝也感觉到了。
脸上像是着了火,让沈青书想忽略都难,谁能想到方才自己的随口一问,最后难受的竟是他自己。
还不如让她看人势呢。
见她毫无收敛的迹象,沈青书终于忍无可忍地开口,“要不,你去别处看看有没有什么想买的?”
乔月听到她的声音回头,就看见沈青书一脸无奈地神情,再看他无端捏着的手,当即明白过来缘由,起身嘟囔道:“小气,看看都不让。”
沈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