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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小的时候,经常看辰夜在夕照宫的桃花树下练剑,被辰夜握剑斩花的英姿所惑,觉得自己与师兄之间只差了一把举世神剑,因此缠了辰夜小半个月。
当时朝歌还未到百岁,只是个小小幼童的模样,辰夜怕他不小心伤到自己,又架不住朝歌哀求,只好拿木头给他削了一把。
那是朝歌的第一把剑。
朝歌兴冲冲地站到桃花树下,从此开启了和辰夜并肩练剑的生涯。
身为玉珩帝君唯二的徒弟,朝歌表现出了与他师兄一模一样的惊人天赋,不到半年就修出了剑决。
朝歌学会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拎着剑去灵兽苑找到了当初那只差点把他踩在脚下的石斑虎,把人,哦不,把虎噼里啪啦揍了一顿。
辰夜很快找了过来,他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的那一刻,灵兽苑的驭兽师们眼睁睁看着刚刚还踩在石斑虎头上的朝歌迅速躲在角落缩成一团,把自己刚刚打虎时不小心扯坏的衣服往外拉了拉,满含热泪望着辰夜:“师兄……他咬我……”
辰夜迅速走过去将人抱了出来,摸了摸他的头顶,安抚道:“不怕,师兄在呢。”
随后冷冷看向一旁明显伤得更重的石斑虎,对它肿起的爪子视而不见:“既已成年,也到了下界的时候,不如就去帮折吾守黄泉吧。”
上清天谁不知道,黄泉又脏又累全年无休,还要不定时接受生魂啼哭恶鬼惨叫的洗礼,乃是三界六道最最辛苦的活计。
石斑虎闻此噩耗,恨不得亲手剁了自己当年一时不察抬起的那只爪子,结果一抬头,只看到朝歌的头埋在辰夜肩上,朝他露出了一个得逞的笑:“嘻嘻。”
朝歌从此一战成名,成为整个灵兽苑的灵兽见了都要绕道走的存在。
以至于众仙每每回忆起往事,都要暗叹一句,朝歌养成如今为所欲为的性子,那个无脑护短又实力强悍的师兄,恐怕占了大半的原因。
不过,当年小小的朝歌对自己战绩十分满意,听说凡间的大侠都会有一本传记,朝歌跃跃欲试地沾了墨,写道:“某年某月某日,英明神武英俊潇洒英姿勃发的朝歌持,持……”
朝歌卡在持字上,才想起居然没有给自己的神兵取一个名字。
他提着小木剑跑出门,恰逢辰夜在拆不知道又是哪路女仙递来的信,信的开头装模作样的写了首诗:“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朝歌好奇的探了探脑袋:“师兄,这是什么意思啊?”
辰夜没想到他会突然过来,又无法向这么点的朝歌解释句中情爱,只好道:“就是说,两个人一直在一起,直到山川倾覆,江水干涸,冬雷夏雪,天地相合才能分开。”
“可是这些不是很容易就能做到吗?”
“那是因为我们生来就是神仙,对于凡人来说,四季有常,天行有道,这些永远也不会发生,所以他们永远都不会分开。”
朝歌压根没听懂辰夜前面说了什么,只是抱着他的胳膊,扬起亮晶晶的眼睛:“那我也要和师兄永远不分开。”
朝歌忆起书上的大侠全身上下从名字到佩剑都要有个来处,于是在那首诗里搜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找到四个字,兴冲冲拍了拍辰夜的剑:“以后你就叫上邪啦!”
然后又拍了拍自己的小木剑:“你就叫与君!”
辰夜的剑是他飞升上神时玉珩送的,原本想着让玉珩赐个名,结果他们这个万年不靠谱的师父送了礼物之后就又不见了踪影,于是到现在也没个正经名字。
“可是……”辰夜的脸上露出了些许为难,罕见的没有立即同意朝歌的要求。
朝歌的眼泪刷的就下来了:“师兄不想和我永远不分开?
“不是……”
朝歌往下推理:“师兄不想要我了?”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