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员工就出了家门。
绝命镇的居民都知道黑夜不要滞留在外面,但什么时候可以离开房屋众说纷纭,有人说天空不留一点暗彻底明亮的时候,也有人说只要月亮消失不见外面就安全了。
员工不在意这些,他的生命早已进入了倒计时,即使碰见了危险,无非早点解脱罢了。
“不知道那人怎么样了?在超市待一晚,魂都被吓飞了吧。”
员工揉了揉酸涩的眼睛,他一晚上都没睡。
在绝命镇中,睡眠是属于极少数人的“特权”,他们或是目空一切,或是早已认命,因此也不惧怕黑暗中窥视他们的存在。
这很让人羡慕,毕竟大部分居民,明明比谁都清楚自已的处境,但还是怀抱着浮萍般的希望,无根无据,所以心神怎么也静不下来。
一阵风呼啸吹过,都能让他们胆颤心惊。
员工却又不属于上述两种人,他认了命,早将虚无缥缈的希望舍弃,但又不渴求在梦中寻得一时的逃避,所以才去超市当了收银员。
每当黑夜降临,坐在超市收银台后看向玻璃门外,洒在地面一片亮白中带着些许昏黄的灯光,总会让他怔怔出神,想起那天黄昏在山路上狂飙的敞篷车。
那时他是多么意气风发,在夕阳下的公路上行驶,道路两旁穿林而过的风声如同为他喝彩,晚霞仿佛为层峦浇了一盆烧红的铁水,他狂踩油门,向着远处流淌着橘黄火焰的天空狂奔,奔向他的自由与狂傲。
可一个人越是狂傲,就越是接近灭亡。
回过神后,他已经到了绝命镇。
诡异的镇子,超出常理的现象,恐怖的存在,随便哪一样都能将他当时的傲气吓得荡然无存。
不过他现在已经不会再害怕了。
绝命镇中没有日历,也没有四季,他不知道自已来到这里多长时间了,但从小孩子的称呼变化便可以得知了。
先是大哥哥,再是叔叔,然后是怪叔叔。
他不敢盯着玻璃门看太久,既是害怕从中看到自已的身影破坏了规则,也是害怕看到如今颓废的模样,更怕从他自已的眼眸深处,看到那个傲气的年轻人愤怒地质问自已为什么变成这副样子。
他抬头看向天空,满眼的蔚蓝中,飘着几朵白云,不管过多久,白云的形状和位置都不会有任何变化。
绝命镇中的事物无论何时都一成不变,和他这十几年的人生一样……
刘诩坐在收银台后翻着抽屉,他拿出了几张纸币仔细观察。
如果将这些纸币上的图案记下来,或许可以得知这个地方是否在蓝星。
但结果让他失望,当他把目光移到纸币上时,立马就有一股奇异的力量影响了他的视觉。
杂乱的线条在纸币上跳动,很快成了一团团黑线将图案掩藏。
无奈刘诩只能放下纸币。
一阵风吹了进来,玻璃门打开,员工走了进来。
他垂着头像是失了魂的活死人,手中拿着巴掌大的木头和一柄刻刀,昨天晚上的人偶已经完成了,他正准备再刻一个。
这是他为数不多可以用来消磨时间的事情了。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超市,愣了一下。
“对不起走错了。”
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片刻后,员工直接撞开玻璃门,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他退出去仰起头看了看超市的牌子,又看了看四周的建筑,确认自已没有走错。
狠狠掐了自已几下,确认没有做梦后,望着超市内的景象,员工终于忍不住发出了尖锐的爆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