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的人啊。”老流浪汉平淡笑容下,隐藏着纯粹的狂热,“不要再禹禹独行于这白夜,它的夜将降临,洗涤一切迷茫与顽固。”
“带领我们,去往它的国。”
刘诩抽了下手,发现流浪汉的力气出奇地大,那只手铁箍似的钳住刘诩手臂,不让他离开。
最后一点光也将被收起,天边渐渐由蓝变深,再由深到黑,像是一滴墨飞快地晕染天空。
“放手!”刘诩皱了下眉,“我对宗教什么的不感兴趣。”
“除非包吃包住。”
流浪汉愣了下,但很快露出更和善的笑容来,语气谦卑:“当然,当然。它的国中,再无饥饿,河水如蜜,浆果如林,有羊群蹦跳着穿过人群,还未落地,便化作精脍。”
刘诩脸上露出一丝向往:“嚯,这么好啊,在那里岂不是天天吃席,好哇好哇。”
“是啊是啊。赞美它的国!”老人虔诚垂目。
“我又为您,寻回了一只迷途羔羊……”
“先别急。”刘诩打断了老人,“我还有个问题。”
他指向老人:“你说的那个什么国内,像你这样的老人多吗?”
一听见刘诩还想要多了解下,老人瞬间就跟打了鸡血一样。
“自然!它的国,不会有鳏寡孤独,人不分男女老幼,都可在它的恩赐下,获得永远的平静……啊!再次赞美它的伟大。”
一听到老人的话,刘诩的脸立马黑了下来,一脚就将老人踢翻。
“滚一边去,老登!”刘诩愤愤,“你知道老子吃席时最烦的是哪几种人吗?”
“一种是那种几岁大的小屁孩,跟我抢饮料不说,还特码把好吃的全垒自已旁边,抢食物就算了,最后还糟蹋,鼻涕还有泥爪子全往上面抹。谁要是敢说几句不是,就该扯着嗓子嚎,一桌子人的听力都得二级残废。小兔崽子!”
刘诩双手环抱,冷眼看着老人:“另一种就是你这种半身入土的老不死,一桌子人全都得等你动筷子,偏偏慢得跟树獭似的,等你吃第一口老子早饿死了!”
“现在你告诉我,那个什么破国里边最不缺的就是你这种老登和熊孩子,我呸!”
老人从地上爬起来,红着脸吼道:“你根本不懂我主的国,它里边的光景,岂是你这种凡人贫瘠的想象能摹画出来的!”
刘诩斜了他一眼:“我不懂那什么国,但我懂吃席。”
老人吹胡子瞪眼,被刘诩气得血压飙升。
“你特码想吃谁的席!”他这才反应过来。
“在谁家吃的,那就是吃谁的席呗。喜事要吃,白事也要吃,你家主人天天办席,怎么滴?早上成婚晚上出殡啊?”
老人胸膛剧烈起伏,整张脸憋成茄子。
直播间内的观众哄堂大笑。
“笑死我了,诩哥这嘴是不是被蛇咬过啊,怎么这么毒。”
“老头差点一口气缓不过来直接抽过去,刘哥太6了,一张嘴又能干饭又能气人还能抱着诡异猛啃,无敌了!”
“饭桌上不尊老不爱幼,很符合我对刘神的刻板印象,为了一口吃的,哪怕你是天王老子都得挨我刘哥一嘴炮子!”
“哈哈哈,太秀了,我的信心又回来了。不是天赋成就了刘诩,而是刘诩成就了天赋。先是酒保,又是这个老头,刘哥的骚操作就没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