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刘向几乎可以确定,金河县检察院对吴秋来的起诉存在很大的问题,但是还有一个问题是他不得不考虑的。
那就是,他如何才能参与到庭审中去。
丁立泓在思考之后,也只能给了刘向这样的建议。
这个事情必须通过吴秋来的辩护律师,由辩护律师向法庭要求补充证人。也只有这样,刘向才能正式出现在法庭上。
没想到,在这一关上,刘向遇到了麻烦。
吴秋来本人并没有指定的律师,或者说,吴秋来就根本不懂怎么找律师。
他现在的辩护律师,属于金河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派遣律师。这名女律师名叫周正琴,当刘向找到她,并向她说明有理由相信,吴秋来不应该被公诉的时候,周正琴的态度极为敷衍。
她甚至没打算和刘向探讨一下案情,反而极严厉的警告刘向,不要多管闲事。
周玉琴的态度让刘向大为震惊,这不是一个律师该有的态度。这让刘向深深感觉到,金河县政法系统水很深。
他再次找到了丁立泓,他想问问丁立泓,怎么才能名正言顺的出庭。
丁立泓在听到刘向描述的律师的态度后,不禁摇头苦笑。
“这样子太正常不过了……”
因为龙国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上,都是重证据而轻口供,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几乎都已经被公安机关掌握了大量的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几乎就没有翻盘的机会,哪怕犯罪嫌疑人通过各种方式提出异议,可在强大的证据链面前,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几乎不会改变任何结果。
所以,很多律师根本就不愿意去接任何的刑事案件,因为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往往都是黯淡收场。不但影响自已的声誉,还有可能因为为罪犯辩护而损坏自已的形象。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因为找不到辩护律师,只能寻求法律援助。而法律援助中心基本都是受各地司法局所管辖,那么,从法律援助中心出来的律师是什么成色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些律师往往会比办案方更加热衷于劝说犯罪嫌疑人认罪,要是遇上重案的话,律师更加不会出力,因为他们知道,审判的最终结果几乎是无法推翻的。
在这种重大案件上,他们只是个标签或者是应答机而已。
听了丁立泓的解释,刘向更加感到无奈。对此丁立泓还是给了两条建议。
一个办法是,换律师。直接向法庭申请,撤换现在这个周正琴,改由被告方指定的律师接手。当然,这里有个前提,那就是要先找到一个愿意为吴秋来辩护的律师。
这等于又绕了回去。
刘向对能不能找到这样的律师完全没有信心。
愿意为杀人案嫌疑人当辩护律师的,几乎就没办法找到。
那么就只有第二个办法了。
这是丁立泓在放水,他是本案二审的审判长,只有他点头,这个办法才能使用。
好在,这个办法就是丁立泓提供的。
刘向请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