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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乱世开局一鹿死谁手(第1页)

金秋十月,北地早已寒意渐浓。

华夏大地遥远的北疆边陲,辽东郡西北,连绵群山苍莽无边。

但见层林尽染,万山红遍;秋风萧瑟,落叶缤纷;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

一片向阳的树林之中,斑驳的阳光透过密集的枝杈残叶一束束照射下来,给即将消逝的深秋增添了最后一抹暖意。

落叶沙沙,斑斓光影中出现一丛宽大鹿角,如珊瑚般枝桠岔立,硕大的鹿角宣示着倔强和力量。这是一只成年雄鹿,慵懒而闲适地游荡在林间,锦缎般的栗红皮毛闪着光泽,不规则点缀着白色的圆形斑点。

丰沛的食物,和煦的阳光,寂静的山岭,微醺的清风,这秋日午后的静谧与安宁,消除了这只壮硕雄鹿的警惕,信步踩踏着落叶,漫无目的地四处停停走走,时而低头进食,时而扭头观望。

不远处的灌木丛中,一只闪着寒光的狼牙箭镞随雄鹿的身影而平稳移动,无声中凝聚着杀机。

此时,一个用桦木制成的简朴木哨发出“呦呦”的雌鹿求偶的特殊声音,悠扬婉转,富有节奏。

雄鹿听闻后身形一顿,驻蹄侧耳聆听。

此时虽已处在交配季节的末期,但对于精力充沛的雄鹿而言,来自雌鹿的寻偶鸣叫之声,依旧是诱惑十足。

在雄鹿停滞不前留下生命最后剪影的同一刻,“咻”的一声,羽箭疾如闪电离弦而出,精准地射入雄鹿前肩窝后方一掌处,锋利的箭镞撕裂皮肉深深扎进雄鹿身躯,力道却适中,并未在另一侧穿透皮肉。

雄鹿蓦地瞪大了圆溜溜的乌黑眼珠,几乎夺眶而出,惊惶之中原地奋力一跃,高竟丈许,落地后不分方向横冲直撞十几步,一路鲜血喷洒,蛮横撞断几株小树灌木之后,终于力竭不支,仰头长声悲鸣着,缓缓倒伏在草丛中。

“中了!”一个少年欢快清朗的声音在此时响起,随即在灌木丛后闪现出轻盈灵活的身影,敏捷而迅速地冲向雄鹿倒伏的方向。

“嘿!这一箭准头极好!虎儿的射术大有精进!”另一个沉稳厚重的男声夸赞道,言语中有掩饰不住的自豪和欢喜。

“我没白练吧?手拿把掐!”身姿矫健的少年欢快地回应。

猎人高进背负弓箭,手提白杨木杆狩猎长矛,快步跟上穿梭于灌木丛中的少年,口中还不忘提醒:“且慢靠近,提防着些,垂死的猎物极易伤人,那鹿角瞅着颇为尖锐……”

少年闻声放慢脚步后,用手中弓梢拨开拦路的枝叶向前方张望。

一束阳光正穿过茂密枝叶的间隙洒在少年的面庞上,挂着几粒晶莹汗珠的饱满前额下,剑眉飞扬,双目清澈有神,稚气未消却已开始显露线条的脸颊,正洋溢着几分欢愉和几许期望。

虽然不比猛虎当初的魁梧健壮,然而对于这副皮囊与卖相,身为如今的高旭,倒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此时雄鹿侧躺在草丛中,腹部急剧起伏,四蹄正抽搐着蹬踏,中箭处鲜血随着呼吸汩汩流出,箭杆已在挣扎冲撞时折断,撕裂并扩大了伤口,由此造成加速失血,眼见雄鹿瞪圆了的眼眸须臾间便失去了光彩。

小心翼翼地靠近,高旭仔细审视猎物的同时,还使弓梢戳捣了几下。

见并无异状,高旭取下腰间皮囊,打开系着皮绳的裹布木塞,先将皮囊搁在身旁,一手抓起雄鹿后腿令鹿身倾斜,另一手握住射穿而过的箭簇用力抽出,紧忙拾起皮囊凑近箭创处盛接喷涌而出的鹿血。

动作紧凑有序而丝毫不乱,高旭此时才回首爽朗地一笑,“阿父,这鹿血带回去泡酒,给你和阿母补身子再好不过!”

(两汉时对父母和祖父母的称呼,此文以汉乐府中常见的“阿父”“阿母”“大父”“大母”为准。)

高进呵呵笑着趋前,伸手不住抚摸雄鹿那身油光水滑的皮毛,“好一幅鹿皮子,这若是鞣制好了,去县里可换回不少粮食,加上年初至今存着的那些狼貂狐兔皮子,一并拿去换些盐粮布帛,今年过冬应是不愁了。”

说罢转头看着少年身上破旧的衣装和麻鞋,高进有些难掩心中的愧疚之情:“虎儿近日长得也快,眼瞅着都高过俺了,岁末也该添新袄新靴呢!”语气竟有些嗫嚅与低沉。

高旭见皮囊近满,手脚麻利地将木塞封上挂在腰间,不动声色间,悄悄将鞋子前端露出的脚趾往后缩了缩。

“阿父莫要心忧,我这个头七尺五差不离,这还要长呢,添置新袄却是平白浪费,况且每日里攀山越岭钻林子,刮破了倒也可惜。”

高旭说着仰起头来轻松一笑,“家中嫂嫂给我缝制的杂皮袄子可不赖,今冬我却不怕冻着。”

(杂皮袄子:不同大小颜色及质地的皮毛拼接一起制成的衣袄。)

见阿父一时讷讷,高旭忙宽慰道:“倒是阿父……这身狼皮袄子却该换了,来日孩儿定要送你一领上好的皮袄。”

高进已过不惑之年,那憨厚淳朴的面孔上,满是岁月沉淀的沧桑,一道道累积的褶皱,仿佛蓄满了曾经的苦难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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