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璃不敢置信,那个抛夫弃子的女人,为什么会突然回来?她不是跟富商跑了吗?
于小璃的母亲,当年就打听过了,那富商有妻有子,那女人是去给富商做小情人的,没准还会被富商的妻儿折磨。当时于小璃很认同母亲的话,那女人年老色衰后,富商肯定要把她抛弃。
可于小璃没想到,这女人这么不要脸,还敢回来!
于小璃立刻就奔向李壮家,却看到李壮和一个漂亮女人亲密无间,三个孩子甜甜地喊妈,好一副和谐的画面,可于小璃只觉得心痛难忍。
她跑上去质问李壮,却被李壮赶走。
她无家可归的时候,李壮的娘给了她一千元钱,说自己没教好儿子,说李壮对不起她,还让她离开这里,以后好好过日子。
八十年代,一千元算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于小璃不想离开这里,她悲伤地和李壮娘道别,准备去镇上找个地方住,从长计议。
可她很不幸地是,过河的时候踩滑,掉进河里淹死了,死不瞑目。
看了于小璃的人生,青璃也觉得她挺惨的。
但她再看向后面于小璃的心愿,就有些难以接受。
“柒柒,那个穿越局的职员拒绝的理由是什么?”
柒柒跳到青璃肩上,想了想道:“那个炮灰逆袭部女职员说:‘这么没有女性自我意识的心愿,她才不会做,憋屈。’”
青璃点头,是的,好憋屈的心愿。
于小璃的心愿是:好好抚养三个孩子长大,一定要让所有人知道,她才是真正对三个孩子好的人,孩子亲娘都比不上她。她是个好后母,并不是恶毒后母!
青璃为难道:“柒柒啊,这于小璃二婚的时候才二十二岁,如此年轻,大有可为。为何要给三个白眼狼当后母?那李壮不让她生下孩子,她自己就答应了。三个孩子可不好抚养,李壮万事不管,这家里家外都是于小璃一人操持,年纪轻轻就显老了,和那个做小三的女人站在一起,简直老了十岁。她不觉得自己的付出都喂狗了吗?”
柒柒听青璃一说,觉得有道理,她点头道:“确实哈,最小的孩子才三岁,其他孩子年龄也不大,整天漫山遍野跑,衣服脏得快,冬日里洗全家的衣服都让于小璃的手上满是冻疮,连连发作,又痒又疼。更别提白天还要做饭下地干活,晚上还要裁布制衣。孩子长得快,基本每年都要给孩子做衣服。李壮每年都能穿新衣,于小璃却舍不得给自己做新衣服,真是过得苦巴巴的。”
青璃是不会做这样的任务的,于是对柒柒说:“你去问问她,愿不愿意更改心愿,为自己而活。她可以考大学,就算是最高学府也行。我还可以发家致富,她想成为女富豪都行。”
青璃停顿了一下,又道:“要是她真喜欢孩子,那就找个人结婚,自己生一个,似乎那个年代军嫂很让人羡慕,她想成为军嫂吗?要是她不想生,也可以抱养一个啊!不想抱养,那就一人潇洒。她想不想报复李壮和他前妻?想的话,我可以让他们后半辈子众叛亲离,过得凄凄惨惨。”
柒柒听完,立马消失在系统空间,隔了一会儿,她哀声叹气地回来。
“于小璃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