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到了别人……
或许不会这么惨。
可惹到了秦昊,报应来的也太快了。
私了才七八十万。
直接硬生生涨到了114万!
这还是合理合法,法院判决的赔偿!
而在学法专区。
研究的方向,从奇葩刑法案例,悄然发生了转变。
“大家觉得,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合理吗?!”
“假设这个熊孩子没有法定监护人,那该怎么办?没有民事责任能力,岂不是不用赔偿了?!”
“我想的则是另一个问题,这次u遇到的事件,属于民事责任转移,由监护人承担,那如果当事人意外死亡呢?”
“细思极恐!孩子没了的话,是不是不用赔钱?!”
“这个触及我的知识盲区了……”
“……”
一个个十分离谱的情况,被网友们列举了出来。
诸如熊孩子突然去世,这笔赔偿该怎么算。
或者说现任法定监护人突然去世,这笔赔偿还要不要给……
总而言之。
要多离谱,就有多离谱。
这群学法的人,开始放飞自我,设想各种不同的结果。
马明一边筛选风险评论,一边看着这些帖子。
也对网友们的脑洞佩服不已。
有的网友……
甚至开始讨论孩子不是亲生的问题。
假设孩子不是亲生的,出具了亲子鉴定证书,证明无血缘关系,是不是不用赔偿……
……
山水花园小区。
入睡之前。
秦昊也刷了一遍学法联盟论坛。
同样被网友们提出的各种假想震惊到了。
比如说无血缘关系的这种。
假如熊孩子和章河没有血缘关系,是其妻子出轨后与他人所生,那么法定监护人的界定将更为复杂。
不过……
通常来说,法定监护人都是孩子父母。
也就是说,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
只要领取了结婚证,未曾离婚宣判之前,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
如果说熊孩子非章河亲生……
那么他依旧要承担法定监护人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