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偏僻的小路,之所以走这里,是因为这里离车站近。
想到马上就要见到我的兰花姐姐,还有我的红颜知己穆潇潇。我光顾着高兴呢,没想到却乐极生悲。
我是怎么也不会想到光天化日之下会发生这样的事,并且这样的事情还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趁他们还没有走到我的面前,我迅速的左右瞄了一下。
这条路有1千多米长,路上没有行人。
我记得原来这里还很热闹的,后来旁边不远处修了条大路,半个月以前大路通了车,这里就慢慢的荒废了。
到处的杂草丛生,路面坑坑洼洼的,两边的荒草有半个人高。
路灯年久失修,残缺不全,仅有的几个晚上也不亮,成了摆设。
晚上不要说小姑娘,就是大男人一个人也不敢从此处经过。
路边不时的从荒草之中窜出几只肥硕的老鼠,也不怕人,看到人也不慌,在那里示威似的吱吱的怪叫着。
还蛮会选地方的,一看就是惯犯。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劫财呢还是劫色!
我一米七二的身高,算不上伟岸挺拔,却也不能算做二等公民吧。
看我衣着朴素,怎么看也是个穷光蛋。
他们居然选择我来开刀,我估计不是眼光有问题就是穷疯了。
那两个人一个瘦高个,白的没有血色。身体比麻杆粗一点,一个是矮胖子,肚皮比冬瓜还圆。像是刚从烟囱里面爬出来的,眼睛里面布满了血丝。
我怎么感觉有些滑稽,不由的让我想起我想起93版的《新白娘子传奇》中的黑白无常。
就这体型还想打劫我,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自信!
他们在距我还有两米多远的地方停了下来,一左一右的站在了马路的两边。
那个瘦高个子从腰里面掏出了别在里面的匕首,拿在手里晃动着,银白色的匕首在清冷的阳光下闪烁着森森的白光。
我朝他们拱了拱手说,“朋友们,我今天有事,能否行个方便!”
我的原则是以和为贵,不战而屈人之兵。能不动手就不动手,想不流血就不要动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