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
“不咸不淡的,味道刚刚好。”
赵孝勇认真点评:“不过,我感觉和中午的又有点儿不一样。”
闻言。
赵春兰一喜。
林素娥双眼一亮:“大哥,你嘴巴还多灵敏了,这个都吃出来了。”
“的确,今天晚上不是我做的,是春兰做的。”
赵孝勇惊了:“春兰做的?”
林素娥一脸骄傲地搂住赵春兰:“可不是?春兰遗传了我的天份,还行吧?”
赵春兰脸颊微红。
赵孝勇笑着点头:“可以可以,已经出师了。”
赵孝忠随即道:“弟妹,我看春兰都有你八分功力了。”
王伯威紧跟着夸赞:“我上次去镇上买肉,看到有摊子卖凉拌菜,买了点还没有春兰的手艺好,要是春兰出去摆个摊,肯定受欢迎。”
其他人也出声夸奖。
“……”
林素娥听得心花怒放,对赵春兰挑了挑眉:“看吧,我说你厨艺好。”
赵春兰喜不自胜的点头,脑子里还一直回荡着王伯威那句“要是春兰出去摆个摊,肯定受欢迎”。
摆摊吗?
……
11号。
一大早。
林素娥让赵春兰不要忘记给大家做饭,自己骑着自行车出发往大兴镇走去。
今天,是孙天美去何家保家认门的日子。
8点45。
她抵达孙天美家。
下了车,走上台阶抬起头打算敲门,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了。
孙天美含笑和她打招呼:“林婶子,上午好,我听到脚步声就猜是你来了,果然没错。”
11月了。
天气转冷。
孙天美却穿得并不臃肿,一件米色白领毛衣、下面一条黑色喇叭裤、踩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外套是一件白色的呢子大衣,头发披上,带了一个保暖的贝雷帽。
整个人看上去,如同老照片里的港风美人一样。
林素娥不由得眼前一亮。
比起几十年后,80、90、00年才是穿衣风格最大胆的。
爆炸头、喇叭裤、吊带、烟熏妆……就没有大家不敢化的妆、穿的衣服。
言归正传。
听到孙天美的话,她笑呵呵:“你耳朵还挺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