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此时这张沙发必定也是富人手笔。两人坐得都不算端正,却还是隔了不止一人距离。
向南珺苦苦找寻一个靠近的理由,视线胡乱地扫,答着余回的提问:“不吧。还没多晚。”
视线落于面前矮几,上面安静躺着一管用掉一半的药膏。向南珺抓到救命稻草,指过去:“这个。之前没有用过吗?”
“嗯。”刚刚起过身,睡袍从腰间转移回肩膀,松垮挂着,依旧露出余回三分之二胸口。
像刻进记忆,余回近乎半裸的身体映在向南珺眼底,总是伴着隐约雨声。
向南珺的视线同余回肌肤间似天生无有摩擦,落上去便打滑,于是他只好移开:“为什么。。。现在突然要涂祛疤膏?”
“怕吓到人,”他转过头,淡淡瞥一眼过来,“不想留了。”
向南珺有一瞬自作多情,忍不住想,余回说怕吓到的对象,其实是自己。
他诚实答道:“其实并不可怕的。”
“不觉得丑吗?”
“不会。”向南珺答得很虔诚,没有一点敷衍意味,“那是你的图腾,很帅。”
他最初想那是余回为了保护黎耀文才受封的勋章,可他现在不想那样说。
黎耀文是个值得被人羡慕的角色,只不过有人眼红他的背景,有人眼红他的身家,向南珺不敢讲,他只眼红黎耀文身边有余回,危险时分余回舍己救他。
他也想拥有余回为他留下的什么痕迹。不要受伤,哪怕是允许他画在手背的一块表也可以。
或者留在自己的身上,也可以。
他问:“可不可以让我也留个印记?”
余回不解,反应却快。他仰起脖颈,手指点点自己喉结,出口的话似调戏:“什么印记,用嘴留在这里吗?”
【作者有话说】
以后更三休一,还是晚上20:30,从周四开始,就是四五六、一二三、五六日、二三四…这样以此类推凹!以后都这么更吧,也不用费心看榜单字数觉得字数更少了对不起追读的宝宝更太多又自己觉得亏了。。。(这样周更应该有一万多字,短期内应该排不到大榜的,先这样试行几周),我就先偶尔消失下,这本更着,我去写下一本存稿了,大概一到两周出现一次回复大家评论!再次感谢大家的追读和评论,鞠躬!
第40章改。“Topaz。”
“我的意思是,你为救黎耀文留下的那道疤其实很酷,因你身上唯有这一处同他联系好紧,与旁人都无关——你真无需在意太多。”向南珺很认真解释完,又对他前一句表示质疑,“真的不介意吗?在喉结留下吻痕。。。遮不住的。”
谁都明那是句玩笑话,余回知向南珺有分寸,才这样同他讲笑。能考上G大的聪明后生却偏要装傻,揣着明白作糊涂,同他玩一场文字游戏。
答案显然不必明说,被余回刻意揭过。他笑:“想在我另边脸亦留道痕迹?艺术家是不是都喜欢对称美?”
“不是的,”向南珺仰头望上来,目光好虔诚,像做礼拜的基督教徒望住耶稣,“如果我的希望有用,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受伤,无论为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