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合色旗袍穿在孟婉秀身上意外合适,玲珑身段,肌肤赛雪,露出藕臂白得晃眼。她的身子仿佛天生不该藏进普通的袖袄里,合该由旗袍裁剪出来。
只是旗袍的主人总爱低眉顺眼,有些怯懦。故而,尽管孟婉秀身材顶好,远赛过其他女人,也没能将旗袍的优雅与媚而不俗穿出味道。
孟婉秀眉毛淡秀,眼睛如盈盈一痕水,长相偏古典美人,温婉端庄。
可这样的长相,放在时下来说,美则美矣,却毫无灵魂,不够时髦,也不够新派。
她不习惯穿旗袍,也不喜欢。不过这是傅羡书头一次带她来上等舞场,他让她穿,孟婉秀只好听话。
傅羡书是她的未婚夫。
两个人婚约定在傅羡书十二岁那年,那时候,孟婉秀也方才九岁。
孟家是书香门第,祖上出过状元郎,在无锡是有些名望的,与傅家世交。
孟婉秀是家中最小的女儿,性子合名,温婉灵秀,知书达礼,因此很得傅羡书的母亲欢心。
两家父母作主,定下了这桩婚事。
以前讲得好听,她与傅羡书是金童玉女,门当户对的好亲事。可现在潮流变了,这样的婚约改名叫“父母包办”,是“封建”的,跟孟婉秀这个人一样,顶不时髦,顶不新派。
这事放在任何男人身上都无足轻重,但不该与傅羡书挂上钩。
他留洋五年,知识渊博,讲外语没有一丝口音,回上海不到半年,就将傅家原有的纺织厂扩建两倍,又在最豪华的地段盘了个绸缎门面,专做上等人的生意。
孟婉秀不懂商道,只是听傅母有话学话,讲纺织叫轻工业,做不成大气候,傅羡书并不满足于此。
让路边的小叫花形容傅羡书,那也是现在新文化尖尖上的人,怎幺也不该跟“包办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旧词挂上钩。
她的存在,对于傅羡书来讲,就是个笑柄。
孟婉秀不明白,他为什幺带她来这种场合。
他放她坐在黑丝绒沙发上,给她点了杯白兰地。她不敢喝,并拢着膝盖乖乖坐着,像个蜜合色的玉雕像。
他在谈正事。
她不懂,就沉默。
身侧的傅羡书,穿着挺括的黑色西装,肩宽得像高高的山,看似英俊风流,唇边含着温和的笑,可黑漆漆的眼睛锋锐又凌厉。
他好讲话,也不好讲话,阴晴不定的,谁也拿不准他的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