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记得了,那天我不是被那个女人甩了吗?你为了安慰我,咱们买了些花生烧烤,还有辣条,提了一筐啤酒到了海边,那天晚上你唱歌,我弹吉他,一直到凌晨两点,回来之后我们两个冻得跟孙子似的,第二天你还生病了。”
邓辉说到这里,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
“嗯,那时候你不是说这把吉他弹着手感很好吗?我当时还骗你说这个吉他花了好几万买的,你当时还深信不疑呢,哈哈,那时候你真傻。”
说到这里,林寻拍了拍邓辉的后背笑了起来。
“是啊,你可骗了我好久,也怪我不识货,谁让这个吉他上面连个牌子都看不到呢,我真以为像你说的那样是大师手工制作的呢。”
邓辉摸着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哈哈,那天之后你就惦记上我这把吉他了,但其实这把吉他只是我在路边买的一个二手的而已。。。”
林寻抚摸着琴身,虽然这把吉他不值钱,但是陪伴着他度过了很多年,每次他自己唱歌和创作歌曲的时候都是用的这把吉他。
“我走后,这把吉他应该也用不上了,我想把他送给你。”
“不,我不要。”
邓辉摇了摇头。
“为什么!?”
“你之前不是一直想要吗?”
林寻十分不解。
“我当时想要这把吉他,是因为我真的认为他弹出来的音乐配上你的歌真的很棒,但如果你不在了,我要这把吉他又有什么意义呢?”
“它再也无法衬托完美的歌曲了。”
邓辉叹了一口气,眼神中又充满了伤感。
林寻陷入了沉思。
片刻后,林寻开口:
“辉哥,咱们再来合唱一首歌吧。”
“现在?!”
“嗯,就现在。”
“我有一首很不错的歌,你要不要看看?”
林寻故作神秘的笑了笑。
说完,林寻在那张略显陈旧的木桌上面抽出一张洁白的纸,拿出一支铅笔,笔尖在纸面上飞速地移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