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
远处,火车鸣着汽笛,沿着铁轨疾驰而来。
“退后!退后!”
手持铃铛的站务员来回奔走,将那些好奇的围观者驱赶到安全距离之外。
铃声两响,汽笛一声,他们配合默契,仿佛在演奏一首二重奏。
轰——
当火车驶入站台,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站务员不再需要费力维持秩序,因为那些站在铁轨附近的乘客,都被这庞然大物吓得四处逃窜。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巨大、如此快速、如此喧闹的蒸汽机车,一个个目瞪口呆,惊叹不已。
那些平时对教堂毫无敬畏之心的人,此刻眼中却充满了虔诚。他们被这钢铁巨兽所震撼,眼中流露出恐惧和敬畏。
这就是所谓的“城市乡巴佬”。
他们一辈子都生活在伦敦,从未离开过这座城市。自从乘坐火车去郊外度假成为一种潮流,每逢周末,车站里都会挤满这样的“城市乡巴佬”。
而那些经常乘坐火车的绅士淑女们,则对“城市乡巴佬”的丑态嗤之以鼻。他们早就站在安全线外,双手背在身后,静静地等待着站务员的指示。
火车,在出发之前,就已经将人们划分了等级。
站台,就是一个微型社会。在这里,人们被细致地划分开来,比天堂还要细致。
懒惰的圣彼得,只把人们分为天堂和地狱,而火车,却把去往同一个目的地的人,分成了三等:一等座、二等座和三等座。
每个人都在这狭小的站台上,再次确认了自己的身份。随着列车长的停车信号,十名站务员分别站在十个车厢入口处,引导着乘客们进入各自的车厢,就像把坚果装进不同的罐子里一样。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一等座的队伍。
他们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优雅,他们尽可能地放慢脚步,仿佛步子越小,就越显得高贵。明明人不多,却排起了长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当然,插队或者催促这种事,是绝对不会发生在一等座的队伍里的。
火车的前三节车厢,是为他们准备的。每个车厢都有两个包厢,每个包厢至少可以容纳八个人,但通常只有两三个人乘坐。
接下来,是二等座的队伍。
二等座的乘客,形形色色,衣着各异,很有看头。有精打细算的商人,有没落贵族,有暴发户,但大多数都是穿着西装的白领。
火车的中间三节车厢,是为他们准备的。每个车厢有六排座位,每排两个座位,面对面放置。所以,和陌生人拼桌是常有的事。座位之间,有一个固定在火车上的铁桌子,那是他们之间唯一的隔断。
但至少,他们有沙发,有铺着波斯地毯的舒适沙发。
最后,是三等座。
他们没有座位。火车的后四节车厢,挤满了人,没有人数限制。他们看起来都差不多,菲勒蒙甚至无法分辨出他们之间的区别。他们穿着破旧的衣服,脸上满是污垢,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表情都一样。
三等座的乘客,总是用怀疑的目光互相打量,双手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口袋。他们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下车的时候,他们的肩膀比上车的时候更弯曲了。
所以,很容易就能分辨出火车的前后。三等座的车厢,总是挤满了人,甚至有人被挤到车厢外面。车厢里,除了粗重的呼吸声和咳嗽声,几乎听不到其他声音。
这就是英国最常见的十节车厢列车。
菲勒蒙和玛丽乘坐的是第五节车厢,也就是二等座的中间车厢。
菲勒蒙坐在靠窗的位置,面朝火车前进的方向,玛丽坐在他旁边。她用手指勾住菲勒蒙的衣角,低声说道:“我……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与其说是低语,不如说是把音量调低了。她的人造声带,很难表达情感。如果非要用一个比喻,那她的声音就像是一支吹奏着忧郁单调音符的长笛。
“我……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菲勒蒙没有回答,他正在把拐杖放在窗台上。玛丽以为他没有听到,又重复了一遍。
“难道你想让我去三等座站着,让你一个人舒舒服服地坐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