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外貌,而是内在,丁鹏都很喜欢。
而小怜呢?
丁鹏年少多金,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加上还三番五次帮助她,救她于危难之中,对她也体贴入微,她想要什么,丁鹏几乎毫不吝啬,看上什么买什么。
这样的一个完美男人,还对自己这么上心,小怜怎么可能会不喜欢呢。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小怜的整个芳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丁鹏。
小怜躺在丁鹏结实的胸膛之上,俏丽的小脸上,一脸满足。
或许是因为已经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了对方,小怜已经没有之前的拘谨了,表现的更加放得开了。
她洁白柔软的双臂环着丁鹏的脖子,娇声娇气的撒娇道:“丁大哥,我听说你特别会写情诗,你可不可以也给我写一首?”
小怜是读书识字的,有一点的文化素养,因此,她也和这个年代,大多数文艺女青年一样,酷爱诗文,尤其是对那些缠绵悱恻,情意绵绵的情诗,情有独钟。
为什么男孩写情诗,一个个都那么厉害?
因为这都是被女孩们逼得。
因为女孩们喜欢,所以男孩们才拼尽脑汁,写出一首首肉麻而又优美的情诗,取悦她们,以图俘获她们的芳心。
求偶求偶,既然用了一个‘求’字,你便应该知道,这其中的玄机了……
从大时代开始的影视穿越
第一百四十一章乔迁大会
写情诗,对于丁鹏来说,简直容易到了极点,他几乎张口便开,一边轻抚着小怜俏丽的脸蛋,一边把玩着她娇嫩的肌肤和柔顺的发丝,一边看着她,欣赏着她的美貌,一边缓缓说道:“
假如你我不曾相逢,
那么这一生,我将永远体会不到欢愉的滋味。
假如我与你失之交臂,
那么这一生,我将悔恨终生,永远不会快乐。
你的一个眼神,
便足以让我心海,擦过飓风。
在我贫瘠的心灵土地上,
留下一抹永无难忘的风景。
与你每一次的离别,哪怕仅仅只有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