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
第二日,丁鹏带着小怜,开车去北平最大的衣装,给小怜挑衣服。
他按照自己的品味,给小怜挑了十几套华丽的旗袍,让她一一换上。
第一套,是一件粉红色,带着一些花纹的旗袍,颜色非常艳丽。
小怜穿上之后,来到了丁鹏身前。
丁鹏看了一眼,不由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漂亮,实在是太漂亮了,小怜,这套衣服,太适合你了!”
他让小怜在自己面前转了一圈,小怜的身材本就苗条,穿上了旗袍之后,显得更加妖娆多姿,加上她清秀的容貌,白皙如雪的皮肤,在艳丽华贵的衣服衬托下,活脱脱就是一个大家小姐模样。
就连衣庄的老板都连连赞叹,这姑娘太美了。
都说人靠衣装,小怜原本姿色就极为出众,如今在衣服的完美衬托下,变的更加好看了。
这样一个大美人,在自己身边走来走去,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丁鹏想想,都觉得心情舒爽。
这个钱,花的太值了!
除了买下这些旗袍之外,他还带着她,去附近首饰店,给她买了一些金银首饰,脂粉店,给她买了一些胭脂水粉,还有外国香水。
把这些全都置办妥当之后,两人大包小包的把东西搬进车里,丁鹏便开车返回了。
在车上,小怜看着这些华贵的礼物,有些心疼钱,她在一旁说道:“少爷,这些东西太贵了,您还一次性买这么多,这实在是太破费了。”
丁鹏笑道:“一点都不破费,这个钱,花的非常值得。你想想,你以后便是我府上的人了,要时常伺候在我的身边,如果你打扮漂亮了,我看着不是会更舒心不是?我心情一高兴,这一天的日子,也就能过的更愉悦,这可比什么都重要!”
丁鹏的这番歪理,说的小怜一愣一愣的。
回到府上之后,丁鹏督促小怜赶紧换上衣服,戴上他送的金银首饰,一番打扮之后,小怜犹如脱胎换骨一般,漂亮的不像话。
不知道她身份的,还以为她是丁府的小姐或者少奶奶呢。
看着眼前的小怜,丁鹏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知道对方读过诗书,便让她在书房伺候着。
“小怜,过来,我教你写钢笔字,”丁鹏对着一旁的小怜招了招手。
丁鹏懒得自己写书,如果有人在一旁,他念一句,便帮他写一句,那再好不过。
他便可以腾出手来,做更多的事情。
小怜是他府上的人,又读过诗书,识字也会写字,只需要教会她钢笔字,她便能够帮他写稿,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丁鹏让小怜搬了一把椅子,坐在了他的身旁,随后丁鹏便开始手把手的,教小怜写钢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