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遇贵虽然是社恐一枚,但他的恐只是相对于社会上的陌生人。
想当年,他在学校的时候,可是文艺演出的积极分子。
因为他歌唱得不错,所以学校有文艺活动时,他都会被安排登台表演。
想当年,他在大学时,还参加过电台举办的楼道歌手比赛,曾经拿过三等奖呢。
他的初恋徐莉娜就是在社团活动时,被他的歌声吸引了。
徐莉娜说,他在台上唱歌的样子帅呆了,特别像她喜欢的一位男明星。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哎呀,我穿越到古代,怎么把自己的才艺都忘了?
真是穷傻了,整天就想着找服务员的工作了。
人穷志短,思维都僵化了。
我应该发挥自己的特长呀,对,我可以做个街头歌手。
我就唱流行歌曲,古人肯定没有听过,肯定会感到很新鲜,肯定会有市场!
只要唱得好,肯定能赚钱!
搞不好,还能在古代掀起一股流行歌曲热。
自己即将成为本县最炙手可热的流行歌手,家喻户晓的男明星。
那时候,银子哗啦哗啦地就来啦,等有钱了,再弄个团队,化妆师,发型师,服装师,企宣,经纪人,都要配起来。
等成了气候,就开演唱会,从王田县城唱出去。
搞个全国巡演,让古代人民都认识我王遇贵,让他们都感受一下现代流行歌曲的魅力。
到时候,肯定会惊动朝廷,搞不好皇帝还会召见我,也许还能封个官什么的……
那宋朝的高俅高太尉不就是因为会踢球才被宋徽宗赏识的么?
我王遇贵就不能以歌艺被赏识么?
人生充满机遇,一切皆有可能。
王遇贵突然觉得豁然开朗,人生有了奔头,前途一片光明。
知行合一,说干就干。
王遇贵四处张望,寻找演出场地。
选定了一处背靠城墙的空地。
怎么才能搭个舞台呢?
自己就一个人,古代没有音响,没有伴奏,没有麦克风,连个大喇叭都没有,总不能全靠自己扯着嗓门唱吧?
喜欢穿越后,我在古代吃糠咽菜请大家收藏:(www。cwzww。com)穿越后,我在古代吃糠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