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松下意识地将手中的本子往身后一藏,面上神色很是有几分紧张。
“没没什么。我,我最近处了一个对象。她,她上过学。可少东家您也知道,我大字不识几个。我就想着,有空的时候,能够多认认字。好,好歹得会写她,还有我自己的名字。”
府城并不闭塞,可如今当地人嫁娶依然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主。
听说阿松自己处了一个对象,阿笙惊喜地睁大了眸子。
他将手中的食盒弯腰放在地上,把装有画轴的麻布袋放食盒上,左手抱着握拳的右手,“恭喜你,阿松。我真替你高兴。”
阿松放在背后的双手愈发用力地捏着手中的本子,“谢谢少东家。少东家,这事,您能别跟其他人去说么”
阿笙笑着点了点头,“嗯,我一定替你保守秘密。”
难怪方才他问阿松在写什么,阿松会宝贝地将本子给藏在了身后。
是在学着写心意姑娘的名字么
阿笙的眼底有着羡慕。
羡慕阿松能够自由地处对象,也羡慕他能够光明正大地将自己的心意宣诸于笔端。
“谢谢少东家,我得回去了,否则回头师父没在厨房见着我,该骂人了。您就当从来没在这里瞧见过我啊。”
阿笙弯起唇,绽开一对深深的酒窝,点了点脑袋,“好。”
从少东家的身旁走过,阿松这才将藏在身后的本子拿到身前。
阿笙失笑。
他又不会强行将阿松写给心仪姑娘的“情书”夺了去。
阿松出去了。
阿笙弯腰去拿地上的食盒,瞧见了食盒边上通体黑色的金属制自来水笔。
又在不远处,瞧见了同样是金属制的笔盖。
这笔是阿松方才掉的么
阿笙将笔连同笔盖一起捡起,将笔盖给盖回去。
这种笔他在二爷府上瞧见过。
当然,二爷府上的自来水笔比阿松的这一支要重一些,外头的金属纹路也跟精致一些。
一开始,他同二爷交流并不像如今这般顺畅,二爷并不是总能瞧得懂他的手势。
最初的那会儿,二爷便是命福旺或是福禄,拿纸笔给他。拿的便是这种自动出水,不用沾墨也能书写的笔。
他用不来这种自来水笔,便是连握笔的姿势都不会,是二爷手把手教的他。
只是不知怎么搞的,那笔在二爷的手里很是服帖,到了他手里,要么墨将纸泅得一团黑,要么沾他一手的墨。
以至于他不住地心慌。
他越是慌乱,越不想在二爷面前出糗,这笔便越是用不好。
当下,二爷便福旺去给他取了毛笔过来。
那之后,每回有需要用到纸笔沟通的时候,二爷也都是命人取的笔墨纸砚。
他曾经在报纸上瞧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