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事,在祀在戎。
月末,老朱带着百官在钟山举行了祭天仪式。
重提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号。祈祷上天保佑北伐凯旋!
明己并未参加祭天活动,这些天,他都忙着和乌漆马磨合。
坐骑与战马不同。只是用于出行游玩,乌漆马足以胜任。用于军阵之上,明己就不得不培训一番。
好在乌漆马体魄强健,远胜普通战马。又极富灵性,通人性。
明己几乎没怎么费心。发出指令,它都能完美的执行。
乌漆马不负盗骊之名,傲气的紧。明己带它入军营,它没有丝毫怯场。
凭此一点,便远胜凡马。战马训练不易。许多马匹都会怕人怯场,两军阵前,不敢冲锋。
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一匹合格的战马,需要长时间训练。
乌漆马不需要明己帮他破胆,给明己节省了不少时间。
战马不仅需要胆量,还得适应刀兵之声,熟悉火器的声音以及其他突发情况,避免在战场上受惊。
老朱在京师举行祭天典礼,明己则是在镇江玩起了火器。
“乌漆啊,准备好了,再给你听个响。”
明己拍了拍马头,随后将手中的手雷扔向了不远处。一声巨响惊得乌漆一个咧觉,腾挪开来,向一旁跑了几步。
“哈哈哈,都没有火炮的声音大,你怕什么?”
明己看着不远处乌漆嘲笑,他是真把这匹灵性的马儿当作朋友了。
乌漆倒是没跑太远,这几天明己带着他适应火炮兵戈之声,它也适应了巨响。
只是刚刚事发突然,它的跑开并非胆小,而是本能反应。要是会吐人言,一定会骂明己这个老六。
明己招手将乌漆唤了回来,拍了拍马头安慰的说道
“别怕,你可是有天马之称啊!突然打个雷而已。来,再来一颗。”
说道明己又扔出去了一颗,巨响仍旧让乌漆惊了一个咧觉,倒是没在跑开。
马匹在古代如同汽车,一匹良驹就像跑车一样。性能出厂就很强悍,不需要费力改装,这或许就是古代将军爱良驹的原因。
明己折腾了许久,夕阳时分,才回了镇江侯府。取了许久未用的破木刀和朱标赠送的长枪。
一人一马,踏着落日余晖奔京师而去。
“乌漆,挂S档!驾~
速度七十迈,心情自由自在,
希望终点是爱琴海,
全力奔跑梦在彼岸,我们想漫游世界……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
官道上飘散着明己五音不全的歌声,虽不着调,却有几分空灵洒脱之意。
盗骊有天马之称,千里绝群绝非浪的虚名。不到一个时辰,明己便已身在汤府了。
“大孙,你总算是回来了!爷爷以为你跑了呢!”
汤和见明己归来,有些急切的说道。
“怎么会?我遛马去了。怎么了?爷爷”
明己解释了一下,见汤和急切的神色不由得疑惑。
“战马哪有几天就能驯好的,明天就出发了。你还是用爷爷的枣红马吧!”
“不用,已经驯好了。乌漆可比小红枣强多了,我带着它就行!小红枣还是留给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