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的法庭上,他也曾经七次开口为劳荣枝开脱。
「她从来没有参与过,绑架、勒索、杀人,都是我一个人干的。」
「我和她在1997年就已经分手了。」
「她做的事情,都是我逼着她干的。」
审判结束,合肥中院当庭宣判:
1996年起,法子英伙同其女友劳荣枝在南昌、温州、合肥等地利用色相勾引,然后采用持枪、持刀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得人民币数十万元,并残忍杀害7人。
法子英犯绑架罪,判处死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并处罚金2万元。
然而,即便是被判处了死刑,法子英也拒不悔改,还坚称自己是「劫富济贫」。
这不禁让人想起,他第一次杀人后,回到家乡的那个夜晚。
那天晚上,他说他有点后悔,后悔自己杀了人。
可他得到的回应,是他深爱女人的鄙夷和嘲讽。
「我看你是怕了吧?」
「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这两句话,恐怕早已深深烙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从那以后,他无论再怎么行凶作恶,无论再有什么人来问询审讯,他都会牢牢记住——不要表露出一丝一毫的忏悔之意,我做的没错,我做的都是真男人才敢干的事!
他的一举一动,仿佛都为了证明给他爱的那个人看:
「你看!我多有男子气概!我是不是你的英雄?」
「你是不是依然崇拜我?依然爱我?」
法子英见过律师五六次,但他很少与律师谈论案情,仿佛并不想为自己减刑。
但他每一次都会问起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劳荣枝。
一审判决后,等待死刑复核期间,法子英得知劳荣枝成功逃脱,还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微笑」。
或许,劳荣枝已经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牵挂了。
得知她安然无恙,他就可以从容赴死。
的确,从之前的一起起案件梳理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法子英几乎不让劳荣枝沾血。
杀人、抢钱、毁尸灭迹,通常都是他自己做。
而劳荣枝则负责收钱,带钱跑路,以及花钱。
这样的分工方式,或许就是他心中所谓的「爱情」,所谓的「男人的担当」?
可这样的想法和行为